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69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及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监事会及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之日起取消及解除职位。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1、将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2、删除原《公司章程》“第七章监事会”的内容。
3、删除“监事会”、“监事”表述或根据具体情况表述修订为“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
4、统一将“股份的种类”、“同种类股份”、“同种类的每一股份”表述修改为“股份的类别”、“同一类别股份”、“同类别的每一股份”。
5、对其他无实质影响的个别表述进行了调整,对照表中不再逐条列示。
6、修订后,因新增或者减少条款导致序号变化的做相应调整;部分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序号变化的做相应调整。
7、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他主要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
第八条 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
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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