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谨慎、认真、负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任期内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并对有关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胡俊杰:男,1983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拥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历任浙江思伟律师事务所律师;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助理;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武汉菲思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自2024年8月至今,担任浙江天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自2024年1月8日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 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次
姓名 参加董事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数 未亲自出席会 数
会次数 议
胡俊杰 7 2 5 0 0 否 4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本着对中小股东负责的原则,本人坚持勤勉尽责的履职态度,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及时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有效地确保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详细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下,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会议内容 意见类型
2025 年第一次独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2、关于 发表核查
2025 年 4 月 16 日 立董事专门会议 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3、 意见并同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意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关注公司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网站和报纸及时了解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2.关注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
报告期,本人利用参加会议及其他时间,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问询、讨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平时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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