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本公司投资者接待和
推广的行为和管理,加强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推广以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调研、
一对一沟通、邮寄资料、电话咨询、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新闻采访和报道、电子邮件和在线问答等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的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已经或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与公司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三)与公司股票发行、股票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如开发新产品,订立未来重大经营计划,获得专利、政府部门批准,签署重大合同;
(五)与公司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有关的信息;
(六)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客户或与公司有保密协议的客户及其相关信息;
(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当披露事项的相关信息。
第四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
(一)规范本公司投资者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在本公司接受调研、沟通、采
访或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与投资者及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外界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认知;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第五条 在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本公司人员在进行投资者接待和推广活动中,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
(二)诚实守信的原则。公司相关的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不得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
(三)保密原则。公司相关的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向对方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四)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投资者接待和推广的过程中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五)高效低耗原则。在进行投资者接待和推广的工作中,公司应充分注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投资者接待和推广的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及来访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六条 存在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
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一)公司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相关规定,需要说明原因;
(二)公司在披露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后终止重组;
(三)公司证券交易出现相关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公司核查后发现存在未披露重大事件;
(四)公司相关重大事件受到市场高度关注或质疑;
(五)其他应当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情形。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接待、推广事务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负责人。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部是负责接待与推广事务具体工作的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
第八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
(二)组织与投资者沟通联络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三)组织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定期反馈给公司董事会以及管理层;
(四)管理、运行和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渠道和平台;
(五)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六)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开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
(七)统计分析公司投资者的数量、构成以及变动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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