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0 17:09:20 股吧网页版
深交所:联创电子_监管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0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曾吉勇、周满珍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6〕第 36 号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吉勇、周满珍: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关于对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曾吉勇、周满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4 号)查明的事实,你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一、财务核算不规范

(一)代收代缴水电费核算不规范。公司 2023 年、2024 年
对外代收代缴水电费,全额计入收入并结转成本,导致公司 2023年多计收入、成本 1390.48 万元,2024 年多计收入、成本 1508.59万元。

(二)坏账计提跨期。公司 2023 年应收客户销售款 1.3 亿
元,误计入预付账款,公司于 2024 年进行了更正,计入了应收账款。该笔应收账款未在 2023 年当年计提坏账,而是迟至 2024
年补提,导致公司 2023 年净利润多计 391.45 万元,2024 年净
利润少计 391.45 万元。

二、内部控制管理存在缺陷

(一)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根据公司应收账款相关内控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收账款工作考核。2023年、2024 年公司未实际开展相关内部追责、实施奖惩措施等考核工作。

(二)应收账款催收记录和相关证据材料未妥善保存。一是公司通过工作邮件、召开专题会议、向客户发放征询函、发送律师函、电话录音、实地走访等方式对相关应收账款进行催收。但因经办人员变动、回款管理松懈、内部控制不严等原因,相关催收记录保存不完整。二是根据公司应收账款相关内控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已破产客户“应收账款是否无法回收”应留存分析、判断等相关证据材料,但公司未能有效留存。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我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4.1.1 条,我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 5.1 条、第 5.2 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曾吉勇、财务总监周满珍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我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第 1.4 条、第 2.1.2 条、第 4.3.1 条的规定,对上述行为负有主
要责任。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6 年 3 月 2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