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3:12:56 股吧网页版
联创电子: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9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10:00在公司三楼3-1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曾吉勇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其中有董事2人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于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饶立新、张启灿、王金本、陈美玲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四名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于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饶立新、张启灿、王金本、陈美玲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已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其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于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会议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总
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3、会议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拟不
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5 年度业绩亏损,不满足公司实现现金分红的条件,董事会拟定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 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会议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
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于 指 定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5、会议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于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事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
出 具 了 审 计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6、会议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第一
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