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3:18:45 股吧网页版
联创电子:关于拟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4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
和2026 年4 月24 日召开了第九届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72 人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9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 人

2025 年度业务总收入:40,109.58 万元

2025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2,890.81 万元

2025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8,700.69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9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6,627.92 万元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政监
管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行政处罚 2 次、纪律处分
1 次、行业惩戒 1 次(除 1 次行政监管措施、1 次行政处罚、1 次行业惩戒,其余
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熊绍保,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1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7 家。

拟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贺顺祥,2003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1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玲娜,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1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 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合理的基础上与北京德皓商谈确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