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01
重庆富贵万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与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富贵万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复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出具的《关于重庆富贵万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以下称“反馈意见”)已收悉,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或“华龙证券”)会同重庆富贵万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贵万年”)、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志和智律师”)对贵公司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并逐项核查、落实,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涉及对《重庆富贵万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要求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标明。
现将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逐条报告如下: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提示性说明
如无其他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释义一致
黑体(不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部分
一、公司特殊问题
1、请公司说明报告期初至申报审查期间,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若存在,请公司披露资金占用情况,包括且不限于占用主体、发生的时间与次数、金额、决策程序的完备性、资金占用费的支付情况、是否违反相应承诺、归还时间和规范情况。请主办券商、律师及会计师核查前述事项,并就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报告期期初至申报审查期间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主办券商回复】
尽调过程:
主办券商访谈了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查阅审计报告;抽查记账凭证;查阅2014年年初至2016年11月末公司往来款明细账及银行对账单;查阅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等专项制度;取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函等。
事实依据:
(1)访谈记录;
(2)审计报告;
(3)2014年年初至2016年11月末其他应收、其他应付等往来款明细账、
银行对账单及凭证;
(4)《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函。
分析过程:
主办券商通过审阅《审计报告》、查阅公司往来款明细账及银行对账单等文件、查阅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等专项制度,并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层进行访谈及取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函。报告期期初至2016年11月30日,公司欠付实际控制人周廷红及股东黄丽娟款项情况如下:
截至时点 周廷红 黄丽娟 合计
2013年12月31日 53,678,520.09 1,479,264.54 55,157,784.63
2014年12月31日 72,416,001.50 1,796,889.46 74,212,890.96
2015年12月31日 50,963,842.09 1,530,389.46 52,494,231.55
2016年5月31日 10,134,238.05 10,134,238.05
2016年11月30日 9,134,413.80 9,13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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