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王 冠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 年,本人作为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以认真、客观的态度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冠先生:1980 年出生,经济法硕士,律师。曾任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第九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国有资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外聘内核委员。现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州资本市场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董事会 11 次,本人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11 次,没有
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
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表示同意。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缺席次数
数 数 数 出席会议
11 11 0 0 否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出席股东大会 3 次。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履职情况
2025 年,公司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8 次,本人召集并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8
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查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2024 年度提名委员会履职报告》《关于审查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关于审查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议案》《关于审查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议案》等 9 项议案。
同时,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并出席会议。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本人出席会议1次,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战略发展委员会履职报告》《2024 年度内控合规风险管理工作报告》《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及 2025 年工作计划》等 3 项议案,熟悉掌握公司内控合规、法治建设及发展规划等相关情况。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审议《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关于在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关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关于开展绿电交易业务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关于水电新能源领域典型场景人工智能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项目因采购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等 7 项关联交易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探讨交流,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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