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13 18:46:01 股吧网页版
南京港: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4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5-058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13 日(周一)15:00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公共路 19 号南京港口大厦 A 座
1922 会议室。

4.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主持人:董事长赵建华先生

7.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69 名,代表股份数为329,960,34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7.6222%。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共计 2 人,代表股份数为 327,604,6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1394%;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计 367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2,355,6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828%。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及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327,604,671 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 2,095,43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211%;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175,046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531%;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85,2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258%。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2,095,4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524%;反对股份数 175,0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308%;弃权股份数 8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6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宇婷、王凯到会出席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