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3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审批。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4日上午10: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广和(东莞)律师事务所游雄志律师。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和其他有挂新三板挂牌治理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和其他有挂新三板挂牌治理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进行披露。(四)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经营结果,对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运营进行总结并形成《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2019年度公司经营计划,编制了《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40,510,000股为基数,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16,204,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经营发展,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关于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均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细则(试行)》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审议《关于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200万的授信额度,其中包含不超过等值100万美金的外汇产品综合额度,授信期限1年,具体内容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此笔贷款由公司股东林涓及肖杰提供保证担保。
(九)审议《关于公司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
耀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共用额度并互相担保,具体内容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此笔授信额度由公司股东林涓、肖杰提供保证担保。(十)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聘请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了公司审计机构,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现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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