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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23:54:08 股吧网页版
华孚时尚: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海涛)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宋海涛

作为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 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宋海涛,1986 年生,博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人工智能,通用机器人,算力基础设施领域专家。曾任职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人工智能研究院院长,转化医学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技术中
心主任。本人于 2025 年 5 月 24 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成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经自查,本人在任职期间内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列席公司召开的股东会,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在会议期间,本人仔细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议题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本人全部亲自出席了会议,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本着诚信负责的原则,经过客观慎重的考虑,除需本人回避表决的议案外,本人对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股东会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集股东会三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一次,本人亲自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审议了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事项,本人亲自参加了会议。

(四)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5年度在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发生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任职期间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2025年度公司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及时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此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意见,行使职权。同时,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七)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持续了解和分析公司的运行情况,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并及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年度内为公司现
场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15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参加考察和培训等活动、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

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一)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2025 年度在职期间,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等相关信息,本人与年审会计师保持顺畅沟通,认为公司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二)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4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孚色纺有限公司拟与浙江华尚产业运营有限公司签订《房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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