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2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中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
说明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衡阳美年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84.00%股权、宁德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81.00%股权、烟台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 75.00%股权、烟台美年福田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 49.00%股权、武汉美慈奥亚科技管理有限公司 52.81%股权、三明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85.00%股权、肥城美年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90.00%股权、德州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84.00%股权、连江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82.00%股权、沂水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 80.50%股权、山东美铭奥亚健康咨询有限公司 92.35%股权及控股子公司郑州美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47.37%少数股权、广州花都区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49.00%少数股权、安徽美欣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2.46%少数股权、淄博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49.00%少数股权、吉林市昌邑区美年大健康科技管理有限公司 48.05%少数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中公司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况说明如下:
为确保本次交易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聘请如下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
一、聘请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二、聘请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三、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四、聘请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除上述机构外,本次交易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况。
特此说明。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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