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7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6-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6 年 5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 6 人,
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 100%,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董事长王婕以现场方式出席,董事杨流江、顾大伟,独立董事谭光荣、冀志斌、辜明安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婕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通过以下议案:
1.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拟聘任黄文同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聘任生效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黄文同先生的简历如下:
黄文同先生,公司现任总裁。1971 年出生,中国籍,男,本科学历。2024 年 8 月加入公司。此前曾
任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副总裁,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质量官,迪芬尼声学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总监、制造总监,通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厂长、质量部长等。
黄文同先生通过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9 万股,与公司或其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黄文同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
条件。
2.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为:王婕、黄文同、顾大伟、杨流江、谭光荣、冀志斌、辜明安。
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战略委员会:王婕、黄文同、顾大伟、杨流江、谭光荣、冀志斌、辜明安,其中召集人为王婕;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谭光荣、冀志斌、辜明安、王婕、黄文同,其中召集人为冀志斌;
提名委员会:谭光荣、冀志斌、辜明安、王婕、黄文同,其中召集人为辜明安;
审计委员会:谭光荣、冀志斌、辜明安、顾大伟、杨流江,其中召集人为谭光荣。
公司内审部为审计委员会秘书机构,负责办理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秘书机构,负责办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七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