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一、资质条件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1 月 4 日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
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
执业资质
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之一。
注册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二)项目组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金炜,自 2007 年加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08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 16 年证券服务经验,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超过 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玮,自 2014 年加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16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 10 年证券服务经验,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国祥,自 1997 年加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01 年注册为注 册会计师,自 2024 年起担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质控负责人。
二、执业记录
1.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3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涉及 4
人)、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涉及 20 人)、自律监管措施 5 次(涉及 11 人)和
纪律处分 3 次(涉及 6 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因执业行为受到 1 次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的监督管理
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罚日期 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
1 金炜 2025/12/23 监督管理 中国证监会 因审计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
措施 辽宁监管局 管局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2 王玮 2025/12/23 监督管理 中国证监会 因审计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
措施 辽宁监管局 管局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国祥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亦未受到证 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重大
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 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 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定了业务报告多级复核制度,并对内部复核的层级、各层级的复核范围、执行复核的具体要求以及复核记录要求等作出明确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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