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6-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6 年 4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 6 人,实
际出席董事 6 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 100%,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经半数董事同意推举由王婕董事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通过以下议案:
1.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王婕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婕女士简历如下:
王婕女士,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投资总监、人力资源总监。1992 年出生,中国国籍,
女,中共党员,湖南大学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专业合作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022 年 12 月加入公司,曾任深圳九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风控总监,南粤澳德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基金部副总监,南粤名创证券投资基金公司风控总监。
王婕女士通过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40 万股,与公司或其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王婕女士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黄文同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黄文同先生的简历如下:
黄文同先生,公司现任副总裁。1971 年出生,中国籍,男,本科学历。2024 年 8 月加入公司。此前
曾任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副总裁,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质量官,迪芬尼声学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总监、制造总监,通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厂长、质量部长等。
黄文同先生通过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9 万股,与公司或其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黄文同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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