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0 20:57:04 股吧网页版
国光电器: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6-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1 月 4 日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
执业资质 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
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注册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2.人员信息

(1)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3)首席合伙人:郭澳

(4)2025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为 85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33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10 人。

(5)业务规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9,572.28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3,980.1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967.65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家数为 92 家,审计收费为 8,338.18 万元,客户所处行业主要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2 家。

3.投资者保护能力

(1)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025年末余额):2,182.91万元;

(2)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

(3)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4)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4.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2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涉及4人)、监督管理措施10次(涉及20人)、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11人)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6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金炜,自2007年加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08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16年证券服务经验,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玮,自2014年加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16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10年证券服务经验,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国祥,自1997年加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01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自2024年起担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质控负责人。

2.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因执业行为受到1次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的监督管理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 姓名 处罚日期 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



1 金炜 2025/12/23 监督管理 中国证监会 因审计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辽宁
措施 辽宁监管局 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