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保荐总结报告书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人”)作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电器”“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现出具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保荐人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保荐人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基本情况
保荐人名称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
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法定代表人 王明希
保荐代表人 廖妍华、叶强
联系电话 0571-85063243
是否更换保荐人或其他情况 否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045.SZ
注册资本 562,483,132元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8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8号
实际控制人 无
董事会秘书 王婕
联系电话 020-28609688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3年12月8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4年1月22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在尽职推荐阶段,保荐机构积极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公司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监会注册相关工作,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3、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4、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5、关注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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