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1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5-061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转让及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业务基本情况
为加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减少资金占用,公司子公司洛阳轴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轴研科技”)、国机金刚石(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金刚石”)拟在关联方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资本”)及其子公司国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保理”)开展应收账款转让及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上述业务拟开展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
2、关联关系
国机资本及其子公司国机保理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本次开展应收账款转让及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与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转让及无追索权
权。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表决
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项交易尚需获得 2025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国机资本:注册资本 426,844.7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赵建国,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3 号 A 座 7 层 816 室。公司经营业务
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高新技术开发、技术咨询。(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所投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国机资本总资产 955,019.68 万元,
净资产 490,488.65 万元,2025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9,709.48 万
元,净利润 13,722.49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阅,国机资本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国机保理:国机保理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赵建国,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通州区滨惠北一街3号院1号楼1层1-8-1。公司经营业务为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受让应收账款相关的催收业务;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国机保理
总资产 352,210.56 万元,净资产 54,979.88 万元,2025 年 1-9 月实
现营业收入 8,844.24 万元,净利润 1,411.31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阅,国机保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国机资本和国机保理为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应收账款转让及无追索权保理业务计划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本次开展应收账款转让和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费率根据同期市场化利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合同主要内容
应收账款转让及保理业务相关的合同尚未签署,合同内容以最终签订的保理合同及相关文件为准。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国机资本及其子公司国机保理开展应收账款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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