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5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6-013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终止租赁定制化厂房
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期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8 月 11 日,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子公司郑州三磨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磨超硬”)与郑州天健聚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聚创”)签署《合作协议》,约定由三磨超硬租赁天健聚创根据三磨超硬要求建造的定制化场地。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租赁定制化厂房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二、终止协议的原因
合作协议签订后,双方积极推进定制化厂房建设的前期设计工作,但就初步设计及概算双方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经友好协商,2026年 3 月 24 日双方签署《终止协议》。
三、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郑州天健聚创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郑州三磨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一)协议解除
双方一致同意,原协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双方在原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终止,均无需继续履行。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双方在原协议项下无待决事项。
(二)退还履约保证金及利息
1、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的 30 日内将原协议项下共管账户中的履约保证金及自资金转入日至资金转出日履约保证金产生的应计利息退回至乙方银行账户。
2、乙方收到甲方退回的履约保证金及利息后,应积极配合甲方解除原协议项下甲方专户的共管。
(三)违约责任
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及利息的,每逾期一日,应当以应退未退金额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二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收到该等金额为止。
四、终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终止,对三磨超硬相关业务板块的场地布局规划产生一定的影响。按照目前双方的意向,天健聚创将继续推进项目建设,待项目竣工验收后,三磨超硬再结合厂房情况、租金水平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是否租赁。同时,三磨超硬将积极寻找其他合适的厂房,多措并举保障生产经营场地需求,确保产能规划有序落地。
该终止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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