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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4 21:51:45 股吧网页版
国机精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监督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4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监督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 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高峰。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17人,注册会计师688人,其中27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职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步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10月10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所需的相关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1月19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通讯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治理层的沟通函》。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4月8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听取了关于公司审计内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报告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对审计报告、审计过程、审计结论等进行沟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国机精工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公正、公允的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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