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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4 21:52:06 股吧网页版
国机精工: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4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2025 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基本能做到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 年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高峰,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17 人,注册会计师 688 人,其中 27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101,43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89,94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5,625 万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共承担205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1)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
备制造业(3)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专用设备制造业(5)医药制造业等多个行业。

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有 9 家。

二、执业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受到行政处罚、监管措施以及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影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具备多年上市公司、中央企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咨询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项目签字合伙人:陈先丹,2005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7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3 年至今在中汇执业;2025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 5 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赵超方,2021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4 年至今在中汇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复核人:李会英,200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 年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 1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质量管理水平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职业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围绕质量管理准则要求的八个组成要素在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量责任管理、职业道德规范、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与质量管理相关的人力资源管理、业务执行、项目质量复核、执业质量监控、分所管理、接受外部执业质量检查管理等九个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政策和程序,建立健全了较为全面、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方面具体说明如下:

(一) 项目咨询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项目咨询的政策和程序,项目组需就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向专业技术部或质量控制部进行咨询。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 意见分歧解决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的政策和程
序。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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