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股票代码:002047 股票简称:*ST 宝鹰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五年十月
公司声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须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授权机构的批复后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能实施。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出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特别提示
1、公司有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授权机构的批复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能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方案为准。
2、本次发行对象为海南世通纽投资有限公司。根据相关协议安排,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完成后,海南世通纽投资有限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发行价格为 1.89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
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
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发行日是指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具体确定的股份发行之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23,280,423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5、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另有规定或要求的,从其规定或要求。前述发行结束之日确定为本次发行股份上市当日。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行对象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获得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具体以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审核及注册通过的方案为准,下同)。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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