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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21:16:25 股吧网页版
*ST宝鹰: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原则,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信息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
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 134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为 815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448 人。

3、业务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经审计的收入情况:

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 万元

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 万元

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家

(二)聘任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2025 年 8 月 2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二、2025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评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制定审计计划和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对 2025 年度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经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8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基
本情况及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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