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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21:16:27 股吧网页版
*ST宝鹰: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ST 宝鹰 公告编号:2026-026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56,675.67 万元,公
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356,675.67 万元,实收股本为 151,624.87 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因公司 2021 年至 2024 年产生较大亏损,2024 年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
配利润为-362,596.48 万元,导致 2025 年末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三、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2026 年是公司转型升级、浴火重生的关键一年,也是《中共中央“十五五”规划建议》的开局之年。公司将立足发展的新阶段,稳步推进公司战略规划,坚持做优、做强建筑装饰主业,培育、壮大光耦合器新兴产业,落实、推进资本运作,多措并举切实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业务转型升级和新的可持续发展。2026 年公司将重点推进以下方面工作:

(一)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经审计,公司 2025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5,079.46 万元,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公司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任一情形,且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同时,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公司满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因此,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上述申请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公司将切实推进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实现建筑产业板块稳定经营、提质增效

公司将充分发挥控股股东资本资源赋能优势,持续利用国家级、省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经验,进一步将优质工程项目资源集中于宝鹰建科,立足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市场,加大外埠市场开发力度,做优存量、培育增量、提升质量;坚定发挥混改优势,实现建筑产业板块稳定经营、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

(三)落实光耦合器产业投资,实现业务转型升级

在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变革的背景下,公司将积极推进光耦合器产业投资事项,充分利用相关各方的资金、人才、技术、客户群体、政府等多方面有益资源,搭建技术团队,协调、落实生产线的投资运作。2026 年计划完成试验期的厂房装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投产试运营,实现达产状态,试验期计划年产 2.4亿颗光耦产品。公司将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创造公司第二利润增长点。

(四)有序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

2025 年 10 月、12 月,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 年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等有关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已取得珠海市国资委同意,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聘请保荐机构、法律顾问、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共同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同时根据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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