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1
董事会公告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6-042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2024 年
12 月 4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5,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0.16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2024 年 12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6)。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7 月 16 日起由不超
过 20.16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19.6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9.6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1.42 元/股(含),同时对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
长 6 个月,延期至 2026 年 6 月 3 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 2024 年 12 月 4 日至 202
6 年 6 月 3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
董事会公告
号:2025-07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的实际回购区间为 2025 年 2 月 5 日至 2026 年 5 月 20 日,符合回购方案中关
于实施期间的要求。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
份 1,631,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005%,最高成交价为 32 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 12.43 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为 30,009,218.15 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51.42 元/股(含)。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总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完成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优化资本结构。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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