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6-024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
知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在
上海浦东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亲自出席董事 5 名。会议由董事长周晓峰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举手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华翔启源参与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扩展新兴产业机会,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提升核心竞争力,形成产业联动,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华翔启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启源”)拟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奥股份”)、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维股份”)、长春市旗智汽车产业创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旗智创新中心”)在新兴业务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专注于相关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其中富奥股份出资 10,200 万元,持
股比例 51%;富维股份出资 5,800 万元,持股比例 29%;华翔启源出资 3,000 万元,
持股比例 15%;旗智创新中心出资 1,000 万元,持股比例 5%。
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晓峰先生在合资方富奥股份担任董事,故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至今,公司与富奥股份及受其
董事会公告
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数额为1,022.16 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与各方签署合资合同等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周晓峰先生需回避该项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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