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22 18:35:23 股吧网页版
紫光国微:瑞能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23


瑞能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1—3 页

二、审计报告附件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4—5 页

2、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6—7 页

3、 合并利润表 8 页

4、 母公司利润表 9 页

5、 合并现金流量表 10 页

6、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1 页

7、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2—13 页

8、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4—15 页

9、 财务报表附注 16—105 页

审 计 报 告

[2026]京会兴审字第 00020042 号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瑞能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能半导”)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
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
负债表,2024、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瑞
能半导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2025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瑞能半导,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本期财务报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1、收入确认
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九)与附注五、(三十四)所述。

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中的应对

瑞 能 半 导 2024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1、了解、评价并测试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
783,719,763.08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 行有效性;
为870,605,304.10元。根据相关的合同 2、选取销售合同样本,结合业务模式及合同条款,对照企业会 约定,瑞能半导在货物被客户或客户指 计准则评价收入确认时点和方法的恰当性;
定的承运人签收时作为销售收入的确 3、对主要客户进行走访,了解客户与公司的业务合作情况、业 认时点。瑞能半导存在期末已发货但尚 务模式、交易金额变动原因等情况;
未签收的产品,其收入确认是否在恰当 4、对主要客户销售额进行函证,对未回函客户执行替代程序以 的财务报表期间可能存在潜在错报。另 核实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

外,瑞能半导在将货物销售给经销商的 5、通过抽样方式选取样本,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 同时,会预估经销商未来实现对终端客 包括销售合同、销售订单、发票、物流签收记录、银行流水等, 户销售时可获取的销售返利,并据此冲 核实公司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减销售收入,确认应收账款的贷项。会 6、复核瑞能半导管理层用于预估销售返利的商品数量和比例的 计估计存在潜在错报风险。因此,我们 准确性;
将瑞能半导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 7、执行截止测试,核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收入的相关单证
事项。 时间节点,验证收入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2、商誉减值测试
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二)与附注五、(十三)所述。

关键审计事项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