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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03 18:30:21 股吧网页版
紫光国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04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独立财务顾问”)接受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紫光国微”)委托,担任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瑞能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西南证券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情况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事项或就本次交易申请股票停牌(孰早)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止,即2025年6月30日至2026年5月22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相关主体的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知情人员;

3、交易对方及其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知情人员;

4、标的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5、为本次交易提供证券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6、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7、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核查范围内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自查范围内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等文件,上述纳入本次交易核查范围内的相关主体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的情形如下:

(一)相关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情况

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核查范围内共有5名自然人存在买卖紫光国微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累计买 累计卖 截至 2026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期间 入股份 出股份 年 5 月 22
(股) (股) 日持股数
量(股)

董晓红 紫光国微战略投资部投 2025 年 11 月 14 日 400 0 400

资经理姚思宇的母亲 -2026 年 3 月 17 日

张雪 紫光国微综合管理部副 2025 年 9 月 26 日 0 8,300 0

总经理

紫光国微子公司紫光同

陆桂银 芯微电子有限公司运营 2025 年 7 月 3 日 5,700 5,700 0

中心副总经理兼质量流 -2025 年 10 月 29 日

程部经理陆小勇的父亲

交易对方上海设臻技术

宋晓庆 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2026 年 4 月 3 日 2,100 2,100 0

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旸 -2026 年 4 月 28 日

之配偶

标的公司瑞能半导体科 2025 年 8 月 22 日

刘志翔 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 -2025 年 8 月 27 日 300 300 0

董事

除上述情况外,自查期间,核查范围内其他自然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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