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作为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石建辉,1972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学历。曾任敏实集团有限公司(00425.HK)董事长兼 CEO、北京亮道智能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小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柏美智慧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波灵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时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赤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并于 2022 年 6 月至今任 AAPICO Hitech Public Company
Limited(AH.BK)独立董事,于 2023 年 12 月至今任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300998.SZ)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法律法规中对于担任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实际出席董 是否连续
独立董 应出席董 事会次数(现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姓名 事会次数 场/通讯方 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式) 事会会议
石建辉 14 14 0 0 否 1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1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
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在出席的上述会议中均认真审阅相关会 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其中在审议为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相关议案时,本人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除前述 议案外,本人对其余会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
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管理及 ESG 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 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5 次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会议,2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董事会战略管理及 ESG 委员会会
议,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 聘任审计机构、董事和高管人员薪酬、股权激励计划、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 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ESG 报告、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 行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
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 进行监督。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年报审计期间,审前与会计师事 务所确认审计工作的范围和时间安排、审计方案计划的实施及财务初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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