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967 号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花智控)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三花智控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三花智控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三花智控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三花智控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三花智控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三花智控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欧阳小云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娟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21〕168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21 年 6 月公开发行 3,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三花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共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2,468,991.59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987,531,008.41 元。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277 号)。
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一为浙江三花商用制冷有限公司(附属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三花商用制冷),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 148,700 万元以增资方式拨付给三花商用制冷。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审议通过,本公司将“年产 5,050 万套高效节能制冷空调控制
元器件技术改造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浙江三花智能驱动未来产业中心建设项目”。因该项目实施主体为浙江三花智能驱动有限公司(附属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三花智能驱动),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 29,572.79 万元以增资方式拨付给三花智能驱动。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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