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4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月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为便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经理办公会
第一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根据公司决策权限规定,总经理依照职权研究决定不属于“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的一般事项。当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无法形成一致意见时,由总经理做出最后决定。
总经理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由总经理承担最后责任。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主持,参加人员包括经理层全体人员及总经理指定的其他人员;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根据会议内容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主持会议。
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内容:
(一)拟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报董事会审批;
(二)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和业务部门的设置方案,报董事会审批;
(三)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报董事会审批;
(四)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五)决定是否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六)组织研究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重大事宜;
(七)组织研究公司重大财务事宜;
(八)组织研究公司安全生产类事项;
(九)其他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研究的事项。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应在会前提前通知全体参会人员并提交相关的资料。总经理办公会应有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
第二章 经理层人员与职权
第六条 公司经理层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 1
名、总法律顾问 1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总经理助理若干名。
第七条 公司经理层人员的任职资格应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每届任期不超过 3 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总经理带领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年度全面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九条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对
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负责市场开发、项目执行等经营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副总经理就其分管的业务和日常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所负责的各项工作,定期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二)副总经理可以向总经理提议召开总经理办公会;
(三)董事会、董事长、公司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财务总监对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公司有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方面的制度和规定;
(二)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三)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协助总经理行使职权,为公司董事和经理提供财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公司资金筹措和使用,维护资金安全及有效运转;
(五)对公司向外披露的财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六)董事会、董事长、公司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包括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投资关系管理工作、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内幕信息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务。
第十二条 总法律顾问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负责法律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协调处理公司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
(二)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
(三)参与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四)负责公司法律工作组织体系建设;
(五)董事会、董事长、公司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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