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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3 20:13:21 股吧网页版
中工国际:关于修订《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4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5-052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对《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全面贯彻落实最新监管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证监会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监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职责等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1、《公司章程》全文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相应条款仅作上述调整的,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2、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余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股东、公司和债 第一条 为维护股东、公司、职工和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中工国际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中工国际工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司)的组织和行为,坚持和加强 组织和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
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 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
1 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 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华人
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规定,制定本章程。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是代表公司执行事务
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
2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3 新增一条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
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
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4 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
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 第十二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5 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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