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4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5-051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回购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 12.85 元/股(含)(不超过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3、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含),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所需资金来源于 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
4、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 12.85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 10,000 万元测算,预计
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778.21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63%;按
回购金额下限 5,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89.11 万股,
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1%;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 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6、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十个交易日以上情形的,公司将顺延回购期限。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间,暂无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存在股东会未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需按《公司法》要求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前述风险情形的,公司将及时披露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工国际”或“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股东利益,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拟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
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回购规则》以及《回购指引》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本次拟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85 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审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等情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拟定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85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778.21 万股,约占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