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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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2
关于募集资金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14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6KMAA1B0017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能投)关于募集资金 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云南能投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云南能投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云南能投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云南能投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鉴证报告(续) XYZH/2026KMAA1B0017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云虹
中国注册会计师: 唐敔檬
中国北京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27 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
过 228,293,569 股新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9,750,898 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6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65,890,488.64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含税)共计 7,500,000.00 元,收到出资款人民币 1,858,390,488.64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总额扣减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9,218,765.98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56,671,722.66 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2 年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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