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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6 17:41:52 股吧网页版
德美化工: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7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美化工”或“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德美化工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2,884,624 股新股。本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62,884,624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7.3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62,201,986.40 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 21,187,722.40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41,014,264.00 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 月 9 日
出具了报告文号为 XYZH/2021GZAA20008 的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等事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控股子公司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荣化工”)在广发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广发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公司及德荣化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保荐机

构华西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德荣化

工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变更至广发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在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开设后,公司、德荣化工已与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3,420,191.81 元,具体存放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专户用途(名称) 专户余额

广东德美精细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95508800565821 德荣化工乙烯裂解副产品

1 化工集团股份 公司佛山分行 00240 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5,380,038.83
有限公司 三方监管账户)

广东德美精细 广东顺德农村商 80110100120291 德荣化工乙烯裂解副产品

2 化工集团股份 业银行股份有限 96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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