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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20:56:22 股吧网页版
德美化工: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俊良)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张俊良)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美化工”)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尽职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并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张俊良,男,1974 年生,中国国籍,拥有天津大学应用化学学士学位,中科院上海有
机化学研究所有机化学研究生、有机化学博士学位,2003 年到 2006 年先后在德国科隆大学和美国芝加哥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2006 年 1 月加入华东师范大学化学系,2012 年-2017年先后任系副主任和副院长。2017 年至今复旦大学化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过去 15 年间,先后荣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上海市自然科学一等奖以及科技部中青年创新领军人才,教育部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上海市东方学者,教育部新世纪人才,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等,在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 290 余篇,引用一万余次,授权中国发明专利十余项,其中三项转让。主编大型工具书《有机合成大全 II》第四卷。目前还兼任苏州凯若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珠海凯瑞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安徽凯泰莱铂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合肥康耐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21 年 3 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5 年度,德美化工董事会召开 7 次会议、召集召开股东会 3 次。本人出席董事会会
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名 参加董事会 席董事 参加董事会 席董事 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张俊良 7 1 6 0 0 1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2025 年度,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
委员会委员。报告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3 次,本人作为召集人均参与会议并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 2024 年度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薪酬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制度>的议案》以及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事项,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公司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本人参与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以及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讨论和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肯定了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的工作表现。

(2)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出席会议并认真查阅相关文件
资料,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相关事项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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