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6-019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以及变更前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19号解释”),规定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解释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内容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25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其余
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适用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以及变更前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6-004)刊登于2026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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