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6-015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向非关联方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含)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该 10,000万元额度可以滚动使用,预计累计滚动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实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与该项投资有关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次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6-004)刊登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非关联方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主体: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
3、交易对方: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
4、投资额度: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情况,拟用于购买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该额度包括将理财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即任何一时点的认购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预计累计滚动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实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投资对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认购的对象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含)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管理计划等类固定收益类产品、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6、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7、投资期限: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单个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该交易对方均无关联关系。
9、需履行的审批程序:依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非关联方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投资的内控制度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与该项投资有关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针对每笔具体的理财事项,公司设立了理财小组,由财务总监、财务结算部部长、资金管理专员组成,财务总监任组长,公司财务结算部负责具体理财操作事项,并向理财小组报告工作。具体经办人员在理财小组的领导下和公司授权的资金使用范围内,进行具体操作。每笔理财必须由经办人员提交基本情况及预计收益情况等分析报告,经理财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各项投资理财的审批程序确保合法有效,并接受中介机构的审计。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属于低风险类。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已经制订了《对外投资决策制度》,对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在履行各项投资理财审批程序的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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