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关于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上期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影响
本期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目 录
上期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影响本期
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1-3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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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上期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影响本期
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中证天通(2026)证审字 36100012 号-2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润电子
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
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带强调
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证天通(2026)证审字 36100012号)。
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的相关要求,我们对上期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影响本期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上期强调事项段的具体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一)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立案调
查事项,得润电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邱建民先生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邱建民先生立案。截至本财务报表报出之
日,得润电子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上期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影响本期已消除情况
得润电子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5 年 12 月 31 日,得润电子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25 号),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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