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陈骏德)
本人作为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骏德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07年12月至今任深圳中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12月至今任西安瑞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于2008年11月至2014年11月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西安虹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陕西弘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志航远达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西安观澜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西安骥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北京卡酷全卡通动漫文化有限公司、北京同泽四方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宝色新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东方瑞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西航博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西安英特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本人对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符合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各项议案,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与从业经验参与议题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与公司经营层保持常态化、充分的沟
通,本着客观、谨慎、公正的原则行使表决权,切实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合规决策发挥积极作 用。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 未亲自参加董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陈骏德 8 0 8 0 0 否 3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 议案均进行了审慎核查,均投赞成票,未投出反对票或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专门
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议案讨论与审议,在独立、客观、 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意见,进一步规范董事会决策流程,提升决策专业性。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准时出席了会议,对公司 2024 年度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了审查。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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