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ST 得润 公告编号:2026-034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董事薪酬,基于审慎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 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由之前的人民币
8.4 万元/年(含税)调整为人民币 10 万元/年(含税);津贴按月发放。
2. 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按照其所任工作岗位及工作职责领取薪酬,不另行
领取董事薪酬。
3. 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在公司担任其
他具体职务的,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以及绩效考核情况确定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
基本薪酬根据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如果兼任
两个或以上高级管理职务,则按较高标准确定;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奖励等激励方式,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及实施。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依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以及绩效考核情况确定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
基本薪酬根据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如果兼任两个或以上高级管理职务,则按较高标准确定;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奖励等激励方式,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及实施。
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依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四、其他事项说明
1.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改聘、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
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
3. 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实际经营情况对薪酬方案进行调整。
4. 董事薪酬方案在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在提交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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