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关于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上期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涉及
事项影响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
目 录
上期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
影响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 1-2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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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上期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
影响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
中证天通(2026)证专审 36100002 号-1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润电子
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证天通(2026)
证专审 36100002 号)。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的相关要求,我们对上期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影响本期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上期强调事项段的具体内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得润电子公司 2023 年在与战略合作方重庆长秦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秦汽配”)的贸易交易
中存在流动性扶持的情况,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共计未收回扶持资金
11,162.39 万元。上述业务在 2024 年延续交易,该贸易交易最终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上述交易中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未收回扶持资金共计
13,621.48 万元。由于得润电子公司在上述流动性扶持中未按相关制度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存在内部控制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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