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证天通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证天通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4 年 1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 43 号 1 号楼 13 层 1316-1326
首席合伙人:张先云
中证天通截至 2024 年末合伙人 62 人,注册会计师 37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 98 人;2024 年的收入总额为 41,763.2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24,637.37 万元,证券业务
收入为 6,401.21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0 家,客户行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电力、热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金融业等,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3,599.00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0 家。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高宇,1999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6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10 月加入中证天通执业并担任合伙人,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肖玲,2011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12 月至今在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曾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2023 年度财务报告、2024 年
度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服务;曾为融捷健康、东旭蓝天、黄河旋风、广弘控股、中金岭南、新纶科技等提供年报审计及内控等各项专业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控复核人樊晓鹏,202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3 年 4 月入职中证天通从事质量控制复核
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 8 家。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高宇、签字注册会计师肖玲、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樊晓鹏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 人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三)独立性
中证天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与意见分歧解决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中证天通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其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
确保公司重难点技术问题按时解决。
中证天通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后方可出具报告。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中证天通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二)项目质量复核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中证天通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
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项目合伙人督促完成项目组内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方面,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须满足独立性、客观性和必要的资质要求,对项目组独立性以及审计风险的识别、应对措施是否恰当进行独立复核,质量管理部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对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实施二次质量控制复核。
(三)项目质量检查
中证天通质控部门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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