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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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6H0483 号
致: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东磁”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横店东磁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横店东磁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横店东磁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横店东磁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横店东磁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查验,横店东磁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
东会的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等公司指定媒体上公
告。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题为:
1、《〈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公司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公司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增加 2026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公司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01 选举任海亮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2 选举徐文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3 选举胡天高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4 选举厉宝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5 选举吕跃龙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公司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01 选举贾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2 选举吴依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3 选举吴光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会议通知,本次现
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0 日(星期一)14:00,召开地点为浙江省东阳市
横店镇华夏大道 233 号东磁大厦九楼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4 月 20 日。其
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0 日上午 09:15,结束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0 日下午 3:00。上述议题和
相关事项已经在本次股东会通知的公告中列明与披露。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和《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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