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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22:10:38 股吧网页版
中钢天源: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乔利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的工作中,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认真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独立审慎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主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全面关注并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乔利杰,男,195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北京科技大学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教育部创新团队带头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一北京科技大学先进能源材料与服役安全联合研发中心”主任, “863”主题项目首席专家,第四届“973”材料领域咨询专家组成员,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荣誉理事长。2024年10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及《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认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的人员;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1项至第6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以通讯 是否连续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董 出席股

应参加董 方式参 两次未亲 投票

姓名 任职状态 席董事 席董事 事会次 东会次

事会次数 加董事 自参加董 情况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乔利杰 现任 7 2 5 0 0 否 均投赞 4

成票

2025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7次;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4次。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且认为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投出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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