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合规管理办法
(2026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法治央企建设,推动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加强合规管理,切实防控风险,有力保障深化改革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国资委《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直接、间接控股或以其他方式实际控制的所属单位(以下简称“下属企业”)。公司的参股企业可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国际条约、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求。
本办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公司及其员工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违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或者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办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公司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为导向,以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为对象,开展的包括建立合规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培育合规文化、强化监督问责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 公司负责指导、监督下属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对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及其有效性进行考核评价,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行为开展责任追究。
第五条 公司开展合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公司党委领导作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有关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合规管理全过程。
(二)坚持全面覆盖。将合规要求嵌入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员工,实现多方联动、上下贯通。
推动合规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纪检、巡察、审计、内控、风险管理等工作相统筹、相衔接,确保合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三)坚持权责清晰。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合规”要求,明确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牵头部门和监督部门职责,严格落实员工合规责任,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
(四)坚持务实高效。建立健全符合公司实际的合规管理体系,突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人员的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切实提高管理效能。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机构、人员、经费、技术等方面为合规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章 组织和职责
第七条 公司党委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合规要求在本公司得到严格遵循和落实,不断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公司应严格遵守党内法规制度,公司党建工作机构在党委领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职责,推动相关党内法规制度有效贯彻落实。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议批准合规管理基本制度、体系建设方案和年度报告等。
(二)定期听取合规管理工作报告,研究决定合规管理重大事项。
(三)推动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价。
第九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合规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监督董事会的决策与流程是否合规;
(二)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规管理职责履行情况;
(三)对引发重大合规风险负有主要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第十条 公司经理层发挥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作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拟订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拟订合规管理基本制度,批准年度计划等,组织制定合规管理具体制度。
(三)组织应对重大合规风险事件。
(四)指导监督各部门和所属单位合规管理工作。
(五)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合规管理职权。
第十一条 公司将加强合规管理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内容。公司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依法合规经营管理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积极推进合规管理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 公司设立合规委员会,可以与法治建设领导机构等合署办公,统筹协调合规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结合实际设立首席合规官,不新增领导岗位和职数,由总法律顾问兼任,对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列席重要会议并提出合规审查意见,领导合规管理牵头部门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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