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本公司对中审众环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中审众环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审众环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楼,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审众环合伙人数量 237 人、注
册会计师数量 1,30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中审众环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1.72 亿元。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兵: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起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 年起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唐小琴: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邱以武: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6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审众环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
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以上事项不影响中审众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项目合伙人王兵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谈话措施 1 次,未受
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唐小琴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邱以武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 年 12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5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中审众环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
成一致意见,不存在需要向专业技术部咨询的事项。
(二)意见分歧解决
中审众环鼓励尽早识别出意见分歧,并明确规定意见分歧提出和解决的相关步骤,包括如何解决意见分歧、如何将解决意见分歧达成的结论付诸实施以及如何进行记录等。必要时可向相关监管机构、职业组织、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进行咨询。审计项目如存在分歧解决事项应按照中审众环《意见分歧管理办法》关于分歧解决的相关规定处理。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
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中审众环根据《质量管理制度》《业务报告分类管理办法》等规定,对业务项目的复核确定为分级复核制,并制定《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管理办法》,规范本所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范围、流程及方法,具体复核程序要求包括: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等专项报告出具前,报告的主要内容与被审计单位充分沟通,严格执行三级复核机制,在质量标准合伙人对报告进行三级复核的同时,针对分类为 A 类的风险项目,额外安排质量技术标准部的独立质量复核合伙人检查底稿,以客观评价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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