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常德农商行贷款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障常德市西洞庭沙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PPP项目”)持续稳定运营,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西洞庭粤水电沙河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洞庭粤水电”)向常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德农商行”)申请的不超过10,075.26万元项目置换贷款(西洞庭粤水电拟通过贷款置换方式提前偿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西洞庭粤水电业务的顺利开展,保障PPP项目持续稳定运营,公司拟为西洞庭粤水电向常德农商行申请的项目置换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0,075.26万元(以实际置换日剩余未偿还的存量贷款本金余额为准),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担保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实际期限以合同为准)。
根据西洞庭粤水电股东协议、PPP项目合同等约定,政府方出资代表西洞庭园区水利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不参与项目利润分配,不对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其他责任与义务。公司持股80%,另一股东湖南泽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通实业”)持股10%,按持股比例分摊融资担保义务,公司应承担的担保比例为88.89%,泽通实业应承担的担保比例为11.11%。
泽通实业通过书面形式明确:只以其实际投入的资本金计算收益,计算公式为:泽通实业应得收益=项目公司税后可分配利润÷项目全部建设成本×泽通实业实缴出资额。根据该书面承诺计算,泽通实业实缴出资额占项目全部建设成本的比例约为3.41%(最终以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结果为准),即泽通实业按该比例分配项目税后可分配利润,放弃融资部分利息差收益,其余项目收益归公司所有,泽通实业不承担项目融资担保责任。
202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常德农商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西洞庭粤水电提供上述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称:西洞庭粤水电沙河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二)成立时间:2017年12月13日。
(三)注册地点:湖南省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东郊社区安置小区A区2排2栋。
(四)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五)法定代表人:邓少远。
(六)注册资本:7,725万元。
(七)主营业务:从事河道清淤工程、河岸加固工程、码头新建工程、节制闸新建工程和景观工程、河道新开工程和景观工程的建设及运营维护服务。
(八)股权关系:公司持有西洞庭粤水电80%股权,泽通实业持有10%股权,西洞庭园区水利开发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政府方代表,不参与利润分配及融资担保)。
(九)西洞庭粤水电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3,700.03 22,594.05
负债总额 13,723.06 12,496.6
银行贷款总额 11,075.26 10,075.26
流动负债总额 3,647.8 9,138.18
或有涉及事项总额(包
括担保、抵押、诉讼与 无 无
仲裁事项)
净资产 9,976.98 10,097.45
营业收入 456.66 463.23
利润总额 283.04 158.17
净利润 209.84 120.47
最新信用等级 - -
(十)西洞庭粤水电不是失信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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