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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0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浙江交科:关于子公司浙江交工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09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5-084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浙江交工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9 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浙江交工申请注册发行 2025 年度普通中票的议案》,为保障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优化债务结构,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同意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工”)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 2025 年度普通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不超
过 10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9 月 16 日披露于《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947 号),同意接受浙江交工中期票据注册。主要内容如下:

一、浙江交工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 10 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浙江交工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浙江交工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行管理。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结合自身资金计划安排和市场情况,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并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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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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