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
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及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及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件和《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本规则。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根据股东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及公
大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
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和
全体股东负责,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确定。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与组成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
第五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四人,职工董事一
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四名。董事的任职 人。董事的任职资格必须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资格必须符合《公司章程》之规定,并遵守《公司 并遵守《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章程》中有关董事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发展
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保管董事会印章。 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以及董事会、董事长交
办的临时任务,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董事会秘书按照《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开展
工作,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15%以下的对外投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定公
资、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财产事项; 司的年度决算方案;
决定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 15%以下的收购、出售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资产行为;决定 300 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 案;
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决定公司在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
一年内购买或出售资产、资产抵押、租入资产及其 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他资产处置行为最近经审计总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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